索引號:111423LL00100/2022-113270 | |
發文字號:興政發〔2022〕27號 | 發文時間:2022-10-16 |
發文機關: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主題詞: |
標題:興縣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興縣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的通知 | |
主題分類: | 發布日期:2022-10-16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興縣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興縣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興縣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餐廚廢棄物管理,維護環境衛生,保障食品安全和公眾身體健康,確保餐廚廢棄物規范處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住建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縣行政區域內的餐廚廢棄物投放、收運、處置及相關管理活動。
本辦法所稱餐廚廢棄物,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從事餐飲服務、單位供餐、食品生產加工等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的食物殘余、食品加工費料和廢棄食用油脂(廢棄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動植物油脂和各類油水混合物)。
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是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餐廚廢棄物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
第三條 餐廚廢棄物處理應當遵循“單獨投放、統一收運、集中處置”原則,做到應收盡收。
第四條 各單位工作職責:
(一)縣公用事業發展服務中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餐廚廢棄物收集處置和日常監管工作及組織實施本辦法;負責城區內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收集、運輸、處置餐廚廢棄物的行為。應當加強對餐廚廢棄物投放、收運、處置情況的監督檢查;匯集收運企業、處置企業以及餐廚廢棄物投放、收運、處置情況。
(二)縣市場監管局負責食品生產經營、餐飲服務單位、廢棄油脂銷售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以餐廚廢棄物為原料進行食品生產、加工、銷售、使用廢棄食用油脂等違法行為。應在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中對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處置餐廚廢棄物情況進行檢查。
(三)農業農村局負責畜禽養殖場所、屠宰企業的監督管理,督促養殖戶、屠宰企業等做好餐廚廢棄物無害化處置工作;依法查處使用餐廚廢棄物等禁用物喂養畜禽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市生態環境局興縣分局負責對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集、運輸、處置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餐廚廢棄物產生、處置單位違法排污行為。
(五)公安局負責對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活動中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各種無牌無證從事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的車輛,依法查處利用餐廚廢棄物加工的產品危害環境與人體健康的犯罪行為。
(六)縣發改局負責餐廚廢棄物處理費標準測算和制定??h發改局將相關餐廚企業納入誠信體系進行管理;依法審核餐廚廢棄物處置設施建設項目,同時征求縣公用事業發展服務中心的意見;應當加強研究完善相關政策和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
(七)縣融媒體中心做好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宣傳工作。
(八)縣行政審批局負責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許可證核發,定期向主管部門共享核準有關信息。在核發食品經營許可證時,應當告知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將餐廚廢棄物交由收運企業統一收運,同時向縣公用事業發展服務中心通報對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核發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有關信息。
(九)縣住建局負責加強市政污水管網監管,防止出現擅自將餐廚廢棄物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的行為。要進一步強化監督執法力度,確保餐廚廢棄物處置相關制度執行到位。
(十)縣衛體局、縣教育局、縣文旅局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餐廚廢棄物管理相關工作。
第五條 積極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可以通過購買服務、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推進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設施建設和運營。
第六條 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單獨收集、存放本單位產生的餐廚廢棄物。
禁止將餐廚廢棄物交由未經許可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處理。
第七條 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收集餐廚廢棄物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將餐廚廢棄物與非餐廚廢棄物分開存放;
(二)設置符合標準的餐廚廢棄物收集容器用于存放餐廚廢棄物;
(三)對產生廢棄食用油脂的,按照環境保護管理有關規定,嚴禁將廢棄油脂作為食用油脂銷售和使用,嚴禁私自處理廢棄油脂或是交由無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處置;
(四)嚴禁隨意傾倒、堆放、拋灑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河道、雨污水管網或倒入公共廁所、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五)及時將餐廚廢棄物交由取得許可的餐廚廢棄物收運單位收運,做到日產日清;
(六)法律、法規、規章的其他規定。
第八條從事餐廚廢棄物經營性收集運輸、處置服務,應當取得餐廚廢棄物經營性收集運輸、處置服務許可證。
第九條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應當與具有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的收運企業約定時間、頻次、費用,將餐廚廢棄物交由收運企業統一收運。
第十條 收運企業應當按照與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約定的時間和頻次收集餐廚廢棄物,按規定進行規范處置。
餐廚廢棄物應當實行密閉化運輸,并在收運餐廚廢棄物的車輛及容器外部標示收運企業名稱和標識。
第十一條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實行交付確認制度。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收運企業、處置企業在餐廚廢棄物產生、交付收運、處置時對其種類、數量予以相互確認,并建立相應的記錄臺賬。
收運企業、處置企業應當按照要求如實報送收運、處置餐廚廢棄物的來源、種類、數量、去向等資料。
第十二條 處置企業對餐廚廢棄物進行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理的設施、工藝、材料及運行,應當符合餐廚廢棄物處理技術規范和相關標準。
處置企業在處置過程中應當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確保排放的廢水、廢氣、廢渣等符合相關排放標準。
第十三條 在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中禁止下列行為:
(一)將餐廚廢棄物交由未經許可的單位、個人收運或者處置;
(二)隨意傾倒、拋灑餐廚廢棄物;
(三)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活動;
(四)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灑餐廚廢棄物;
(五)以餐廚廢棄物為原料生產、加工食用油和其他食品;
(六)使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直接飼養畜禽;
(七)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十四條 收運企業、處置企業因設施檢修、調整等事由需要暫停收運、處置的,應當提前1個月報告縣公用事業發展服務中心,并提交收運、處置應急處理方案;因突發事由暫停收運、處置的,應當及時報告并采取應急處理措施。
第十五條 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應當按照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服務協議向收運企業、處置企業支付相關費用。
第十六條 有關部門應當安排相關資金支持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設施和體系建設以及先進工藝、技術、設施的開發應用,促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理。
第十七條 餐飲服務場所環境影響評價應當包括針對餐廚廢棄物的環境污染防治相關措施。
第十八條 相關執法部門對餐廚廢棄物投放、收運、處置實施監督檢查時,有權采取以下措施:
(一)查閱、復制有關文件和資料;
(二)要求被檢查的單位和個人就有關問題作出說明;
(三)進入現場開展檢查;
(四)責令有關單位和個人改正違法行為。
第十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違反本辦法規定投放、收運、處置餐廚廢棄物的行為進行投訴舉報??h公用事業發展服務中心、縣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興縣分局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受理投訴舉報,依照法定職責調查處理和反饋情況。
第二十條 餐飲服務、環境衛生等行業協會應當將餐廚廢棄物依法投放、收運、處置的要求納入行業自律規范和行業管理內容。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縣公安局、縣公用事業發展服務中心、縣住建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興縣分局等部門按照相應法律、法規實施處罰。
第二十二條 對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學校、醫院等內部集體食堂、餐廳不按照規定處理餐廚廢棄物的,除依法進行行政處罰外,由有權機關追究食堂、餐廳所屬單位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縣公用事業發展服務中心、縣住建局、縣衛體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興縣分局等部門的行政管理人員在餐廚廢棄物監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圖解】興縣公用事業服務中心關于印發興縣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讀